发文标题: 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12-28
实施时间: 2020-12-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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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更大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一)释放汽车消费潜力。优化汽车限购措施,各有关城市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城市交通拥堵程度、污染治理目标、交通需求管控效果等,对现行非营运小客车指标摇号、拍卖等制度进行优化完善,推动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顺应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增加号牌指标投放,优先满足无车家庭需要。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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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