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阶段性体检报告服务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1-4
实施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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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防范税收风险,税务机关进一步创新纳税服务方式,将企业所得税申报阶段性体检报告服务扩展到预缴环节,通过“非接触”方式帮助纳税人扫描涉税风险,提高税收遵从度。
  一、体检服务知多少
  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就纳税人税收优惠的享受金额、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关联性等,提供预缴申报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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