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2021年和2022年上市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1]1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1-4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222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支持湖北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经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将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费(含优先股上市费)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含)。在此期间,继续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费,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