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道砂石经营收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2-25
实施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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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河道砂石经营收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2项省级设立非税收入项目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确保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各项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河道砂石经营收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2项省级设立非税收入项目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二、所属期为2020年度的上述项目费款,收缴及汇算清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部门负责完成。所属期为2021年度的上述项目费款,自2021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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