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
发文文号: 法[2020]346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20-12-29
实施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高院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2011年2月18日第一次修正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修改第一级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