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20]22 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12-30
实施时间: 2020-12-30
法规类型: 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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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各银保监局:
  自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来,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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