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7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0-12-30
实施时间: 2021-3-1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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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配套执行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水运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单项标准)予以发布。同时,就有关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单项标准中所称水运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是指已经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直接负责运输工具经营管理,从事水运、航空、公路跨境物流运输业务或者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物流运输业务的企业。
  二、水运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应当同时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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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水运物流运输企业).doc    
2.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水运物流运输企业).doc    
3.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航空物流运输企业).doc    
4.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航空物流运输企业).doc    
5.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公路物流运输企业).doc    
6.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公路物流运输企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