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0-12-28
实施时间: 2021-5-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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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机动车行业发票使用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2020年12月28日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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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