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贸函[2020]679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0-12-21
实施时间: 2020-12-21
法规类型: 配额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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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国际市场供需情况及各地出口配额执行情况,商务部制订了《2021年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现予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做好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和核查、反馈工作,配额应重点分配给完成率高、经营能力强、货源质量好、品牌信誉度高的企业。对国家级贫困县供港澳活畜禽企业给予10%的额外倾斜。
  二、统筹本地区出口实际,发挥配额导向作用,合理把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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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函〔2020〕679号 商务部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