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0]98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0-12-25
实施时间: 2020-12-25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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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市场参与人:
  为配合在港上市生物科技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关于部分港股通生物科技公司可能存在未有收入等情形的风险提示;同时,根据前期《证券法》修订情况及香港市场交易机制优化,相应调整及新增相关风险提示。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0年修订)》(详见附件)现予发布,并自2020年12月28日起实施。
  证券公司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更新《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对于新申请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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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0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