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
发文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9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20-12-18
实施时间: 2021-8-1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4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加强商业承兑汇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保障持票人合法权益,现就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承兑人应当于承兑完成日次1个工作日内披露每张票据的承兑相关信息,包括出票日期、承兑日期、票据号码、出票人名称、承兑人名称、承兑人社会信用代码、票面金额、票据到期日等。
  二、承兑人应当于每月前10日内披露承兑信用信息,包括累计承兑发生额、承兑余额、累计逾期发生额、逾期余额等。
  三、承兑人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企业签收商业承兑汇票前,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