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办函[2020]123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0-12-14
实施时间: 2020-12-14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是落实统一实行交通运输执法要求、明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文件,2020年版《指导目录》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目录》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