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4]10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11
实施时间: 2004-6-11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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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进出口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04年5月31日以前报关出口(以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的货物,在2004年9月30日前向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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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