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海关关于建立“两步申报”容错机制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海关公告2019年第20号
发文部门: 北京海关
发文时间: 2019-12-17
实施时间: 2019-12-17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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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和《海关总署关于报关差错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0号)规定,报关单位在办理海关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报关差错,海关予以记录。
  报关单位可以通过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的“关企合作平台”(网址: http://jcf.chinaport.gov.cn/jcf)查询本单位的报关差错。
  “两步申报”改革试点期间,“两步申报”报关单在企业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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