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海关关于修订北京海关公告2020年第7号有关内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海关公告2020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北京海关
发文时间: 2020-6-29
实施时间: 2020-6-29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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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升北京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税收担保制度改革,完善免除担保政策,现决定对北京海关公告2020第7号第三条:“试点企业在免除担保有效期内发生信用等级调整、担保业务逾期未办理、涉嫌走私违规、欠税等情况的,海关停止其免除担保试点资格。”修改为“试点企业在免除担保有效期内发生信用等级调整、担保业务逾期未办理、欠税、暂停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或其他海关认为应当终止免除税款担保资格情形的,海关停止其免除担保试点资格。企业被终止资格后,在试点期限内再次向海关申请免除税款担保资格的,海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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