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财政厅公告2020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12-5
实施时间: 2021-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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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财政厅研究,决定调整部分产品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以下简称“核定扣除”)标准,同时核定部分原已纳入核定扣除试点范围企业新增产品扣除标准。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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