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2-16
实施时间: 2020-12-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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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二、申请渠道: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均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客户端(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网上提交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1)进行申请。纸质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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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申请资料清单.docx    
附件2: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网上办理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