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9]4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5-3
实施时间: 2019-7-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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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然资源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务院关于降费减负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现就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减免不动产登记费
  (一)对下列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3.申请办理耕地、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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