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4]80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4-6-18
实施时间: 2004-6-18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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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税务局系统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现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库〔2004〕1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具体操作问题的处理
  (一)住房改革账户的归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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