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 等三项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20]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0-11-19
实施时间: 2023-1-1
法规类型: 具体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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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了回应社会各界对审计质量的关切,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能力,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修订)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相关准则。
  本次拟订(修订)的准则包括三项,分别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修订)、《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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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pdf    
2.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pdf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