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审计局制订的《上海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规[2020]1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0-9-18
实施时间: 2020-10-1
失效时间: 2025-9-30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7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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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审计局制订的《上海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沪府办发〔2017〕58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18日
  上海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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