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1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0-11-30
实施时间: 2020-12-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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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的要求,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
  海关总署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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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