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实行税费综合申报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1-23
实施时间: 2020-12-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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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简化纳税申报流程、减少纳税申报次数、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自2020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在电子税务局启用“税费综合申报”功能,实现多税(费)事项“一次填表、合并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纳税人(缴费人)需要申报缴纳当期企业所得税(预缴)、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印花税中的一个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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