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并对分所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2020]4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10-30
实施时间: 2020-10-30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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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0〕18号)精神,结合我厅2019年告知承诺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30日起,再次优化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告知承诺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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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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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行政审批的告知.doc    
5.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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