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综[2020]4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11-16
实施时间: 2020-11-16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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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人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涉及灵活就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工作的通知》(财办税〔2020〕13号)要求,现就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取消我市设立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申领人在申领社会保障卡过程中不再缴纳费用,请你局做好相关公告工作。
  二、请你局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财政、价格、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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