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实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9-30
实施时间: 2020-10-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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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自2020年10月1日起启用“五税合一”综合申报功能,实现“一次填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一、办理对象
  需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预缴、尾盘销售)、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的查账征收纳税人(外省市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除外),可通过“综合申报”模块进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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