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函[2020]155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20-11-14
实施时间: 2020-11-1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0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同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底。原则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首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的行业目录.jpeg    
2.国务院部门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受理、发证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