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防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就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本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 (一)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二)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 二、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