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信息报送》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0]2439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0-10-30
实施时间: 2020-11-1
法规类型: 股市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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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市场主体:
  为便利并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合格境外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开展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相关市场主体履行信息报送职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规定,本所制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信息报送》,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所于2015年9月8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QFII、RQFII业务报备流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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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信息报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