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问答口径[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法[2020]272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20-10-23
实施时间: 2020-10-23
法规类型: 高院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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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试点地区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全面推进,各试点法院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加大探索创新力度,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指导,统一政策口径,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前一阶段试点工作出现的共性问题,研究编写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问答口径(二)》(以下简称《问答口径二》),现印发给你们,供各试点法院参照执行。
  《问答口径二》结合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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