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0-28
实施时间: 2020-10-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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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浙江省税务局”,下文类同)决定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子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0月28日起,在杭州市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称“新办纳税人”)中开展专票电子化试点,试点纳税人范围由杭州市税务局确定,受票范围为杭州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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