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开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 》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金监函[2020]18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0-10
实施时间: 2020-10-10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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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促进金融业对外开放,规范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业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强化市场主导。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契机,统筹引资、引智,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尊重市场规律,鼓励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海南。
  第三条 加强政府指导。由省、市(县)各级金融工作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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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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