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公告2020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0-19
实施时间: 2020-10-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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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住房租赁企业或个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并依据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纳税申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或出租经批准的“商改租”“工改租”住房,用于居住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三、个人支付的符合条件的住房租金,按规定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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