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9-30
实施时间: 2020-10-1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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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管理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
  适用于甘肃省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下均简称业户)。
  二、业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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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doc    
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