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保监发[2020]45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9-30
实施时间: 2020-9-30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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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及相关规定,现就优化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管理能力是保险机构开展债券、股票、股权、不动产等投资管理业务的前提和基础。保险机构自行或受托开展各类投资管理业务,应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能力。
  二、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包括以下七类:(1)信用风险管理能力;(2)股票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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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标准.doc    
附件2-股票投资管理能力标准.doc    
附件3-股权投资管理能力标准.doc    
附件4-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标准.doc    
附件5-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标准.doc    
附件6-债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标准.doc    
附件7-股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