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0-9-30
实施时间: 2020-9-3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69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要求,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范围已扩大至辽宁西柳服装城、浙江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浙江台州路桥日用品及塑料制品交易中心、浙江湖州(织里)童装及日用消费品交易管理中心、安徽蚌埠中恒商贸城、福建晋江国际鞋纺城、山东青岛即墨国际商贸城、山东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河南中国(许昌)国际发制品交易市场、湖北宜昌三峡物流园、广东汕头市宝奥国际玩具城、广东东莞市大朗毛织贸易中心、云南昆明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深圳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内蒙古满洲里市满购中......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