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管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9-24
实施时间: 2020-10-26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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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37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3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省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以下简称风险准备金)有关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山东省内(不含青岛)注册登记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征收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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