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9-23
实施时间: 2020-1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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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增值税专用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以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第二条、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有关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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