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实行“六税合一”综合申报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9-18
实施时间: 2020-10-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2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减少报表报送次数,优化纳税申报流程,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自2020年10月1日起,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线“六税合一”综合申报功能,实现“一次填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办理对象
  一
  (一)适用对象
  需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尾盘、印花税、契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的查账征收纳税人(外省市总机构在厦二级分支机构除外)可通过此功能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