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财会[2020]1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档案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9-7
实施时间: 2020-9-7
法规类型: 指导意见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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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银保监局、证监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档案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各中央企业,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稳步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切实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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