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沈阳市金融发展局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房发[2020]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9-6
实施时间: 2020-9-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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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严格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住房用地出让溢价率管控。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等方式出让住房用地。房地产开发企业竞配建、竞自持部分不计入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成本。
  二、制定严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竞配建管理办法,加强全过程监管,保障竞配建设施与商品房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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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 沈房发(2020)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