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资[2020]1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8-26
实施时间: 2020-9-1
失效时间: 2024-7-3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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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切实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新机制,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
  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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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资[2024]14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24-7-23
实施时间:202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