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0-8-18
实施时间: 2020-8-18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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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0〕21号)要求,我会将于近期开展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检查工作将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配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应进行全面执业质量自查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肃对待,按时完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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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docx    
2.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