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税[2020]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7-15
实施时间: 2020-7-15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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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税务局,省税务局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解决企业困难,帮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展,现就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承租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给承租人减免房屋租金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出租人缴纳出租房产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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