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档案局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20]3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7-27
实施时间: 2020-7-27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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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市财政监督局、各区财政局、各区档案局、各档案馆、各有关单位:
  近期,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各类会计凭证以电子形式进行报销入账归档作出明确规定,对于适应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发展、规范新形势下的会计工作和档案工作、推进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全流程电子化具有重要意义。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实施工作的有关需求通知如下:
  一、立足形势,统一认识,准确把握《通知》内容要求
  贯彻实施《通知》是深入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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