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指导督促慈善组织做好捐赠物资计价和捐赠票据开具等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民办便函[2020]537号
发文部门: 民政部
发文时间: 2020-7-20
实施时间: 2020-7-20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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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督促指导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捐赠物资计价和捐赠票据开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财会﹝2020﹞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法律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慈善组织接受物资捐赠时,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捐赠人未要求签订书面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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