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办流通函[2020]281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0-7-31
实施时间: 2020-7-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72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便利店是服务保障民生、促进便利消费的重要商业设施,是便民惠民的重要零售业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便利店充分发挥服务社区的优势,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活和市场供应。为全面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函〔2019〕69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水平,织密便利店网络,提高便民服务质量,激发消费潜力,商务部拟在全国范围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品牌化连锁化便利店发展情况统计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