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证监发[2020]67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7-31
实施时间: 2020-7-31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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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部门:
  为了落实《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第三款相关规定,规范证监会系统相关单位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以下简称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活动,明确各方职责,根据《民事诉讼法》《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指按照《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的证券民事诉讼。
  二、本通知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是指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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