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0-7-28
实施时间: 2020-7-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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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减轻当年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现就完善调整年度中间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二、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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