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统一使用“粤税通”预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7-17
实施时间: 2020-7-3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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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从2020年7月30日起,广州市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统一使用“粤税通”微信小程序预约,停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州税务”订阅号及服务号等原预约途径。详细预约操作指引见附件,也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官网首页> 信息公开> 下载服务”下载操作指引。
  附件:“粤税通”预约操作指引(2020年7月)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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